《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》于近日頒布,該《條例》對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出行“倡導佩戴頭盔”,不要求強制佩戴;但對于此前已注冊登記的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(舊國標、超標車),則規(guī)定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。另外,《條例》規(guī)定電動車在人行道上通行應當推行,不得騎行等。該《條例》將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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